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2025年03月13日)
尊敬的XX副主任、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对XX副主任及各位领导调研人民调解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对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提出宝贵意见。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县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仍然较多,社会矛盾凸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当前,县委、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广大群众对于矛盾纠纷调处率和履行率也有很高的期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人民调解作为政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是化解矛盾纠纷、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在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XX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行业性调委会XX个。规范化调委会XX个,占基层调解委会总数的XX%。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全县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以管辖地域和具体职责为划分依据,各级调解组织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别是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城乡结合部等矛盾纠纷多发区域,通过设立专门调解小组,进一步增强了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
我县现有人民调解员共计XX人,其中专职调解员XX人,兼职调解员XX人。从人员结构来看,大部分调解员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群众基础,但整体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仍有待提高。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包括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以及实施“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等,有效提升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能力。
二、主要做法
(一)抓保障,高位推进
县委、始终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增加;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抓建设,完善调解组织网络
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我县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一方面,巩固提升村级调解组织,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支稳定的调解队伍;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针对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组建了专门调解委员会,提高了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调解案件的实时录入、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
(三)抓创新,提高纠纷调解率
为进一步提高纠纷调解率,我们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激发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实行村民调解小组调解员“以案定补”激励措施以来,调解小组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较好的调动。二是纠纷调解质量明显提高,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XX件,调解成功XX件,成功率为XX%,其中“以奖代补”案件数为XX件。乡(镇)一级的矛盾纠纷都制作了调解文书,其余的都在简易矛盾纠纷登记册上作了记录,矛盾纠纷的质量逐年提高。三是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由于调委会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调解成功率的提高,调解的社会公信力也得到相应提升,基层人民调解起到“第一防线”的作用。
(四)抓指导,规范调解文书台帐
我县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日志、民间纠纷调解卷宗下发到各基层调委会,统一全县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制订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档案管理、学、例会,岗位责任、考评、排查等XX项规章制度,做到组织、制度、纪律、原则、工作流程统一上墙,全面加强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并结合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基层调解员变动大等实际,及时调整充实调委会人员,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五)抓排查,化解热点难点问题
按照 “大调解、大服务”和 “主动介入”的工作思想,以推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为契机,结合我县的实际,由牵头、乡镇综治中心协调组织、基层调委会参与,把城乡结合部、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矛盾突出的乡镇作为排查的重点区域,把影响群干群关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为排查的重点内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专项治理活动,并在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坚持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分类建档,实行干部包片,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及时解决。对于难点、热点问题,坚持一件一报制度;涉及多个部门的民间纠纷,与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努力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抓培训,狠抓队伍素质提升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法治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层次和水平。县级负责对专职调解员、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培训面达到100%;其他人员的培训,由乡镇司法所负责组织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聘请资深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授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水平和民间纠纷调处技能。目前我县调解员的培训面达到XX%以上,有效地提高了调解员队伍素质;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了XX%,调解成功率达到XX%。
(七)抓管理,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拥有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独特优势。近年来,全县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装备保障等方面规范化建设。目前,XX司法所已获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XX司法所已获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稳步推进,充分发挥了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 “第一防线”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调解人员队伍相对不稳定
村组两级调解员大多属兼职人员,既是村组干部又兼任调解主任和调解员,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级两委班子每届任期XX年,随着任期届满换届选举,人民调解员就会出现空缺,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员。这一现象导致调解员队伍流动性较大,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人民调解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多数调解员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的不全、不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上的需要。特别是在处理复杂纠纷时,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难以有效化解矛盾。
(三)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不高
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虽然取到了一定的调解作用,但大多凭经验办事,停留在“和事老”这个层次,调解纠纷往往注重人情,对事情的处理不十分符合法律精神和社会公德要求。因此,亟需加强对调解员的法律政策培训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
(四)文书制作不规范,台帐不全
虽然全县统一印制了调解日志、民间纠纷调解卷宗下发到各基层调委会,统一了全县调解文书格式,但绝大部分调委会在处理民间纠纷过程中,文书制作随意性大,档案保管不全,有的纠纷协议不能有效履行。这不仅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也给后续的纠纷处理和监督带来了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正确把握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也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健全组织,积极构建立体式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实现调解组织的全覆盖。一方面,要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稳定、高效的调解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针对不同领域的矛盾纠纷特点,组建专门的调解委员会,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提高素质,多渠道选聘人民调解员
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一是拓宽选聘渠道,吸引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士加入调解员队伍;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提高指导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机制,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保证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质量;四是密切配合,确保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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