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二十届二次全会“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会关于“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部署要求,根据省《关于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总体安排,结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实际,现就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意见如下。

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

  一、整治重点

  (一)站位不高、业务素质不强。重点整治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自觉性不高、性修养不足、思想觉悟不够、原则性不强,缺乏斗争精神,对大是大非问题不表态,对明显不良问题装糊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工作因循守旧,惯于凭经验干工作,对规、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学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对执纪监督规则规定不学、法定程序不熟悉,审查调查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标准不高、业务素质不强,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等问题。

  (二)身份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重点整治纪检监察干部身份意识不强,理论学不主动、不深入、不系统,接受工作上推下卸,开展工作缺乏激情、推进工作拈轻怕重,缺乏勇于担当魄力、吃苦耐劳精神,日常监督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惯于上传下达、照搬照抄,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开展专项工作该牵头的不牵头、该组织的不组织、该协调的不协调,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看见困难低头走等问题。

  (三)组织观念不强、纪律散漫。重点整治组织观念不强,参加机关“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员等组织生活不积极不主动,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娱乐化;机关优越感强、衙门气重,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工作中口大气粗、盛气凌人;重公德不重私德、重身份不重行为,在机关谦虚低调,在外摆谱端架子,八小时以外行为不检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能力,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提升素养

  深入学,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集中学、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确保学全覆盖、无死角。

  2. 坚持以学促行、知行合一,将理论学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提升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定期开展学交流活动,分享学心得,交流工作经验,营造浓厚的学氛围。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围绕规、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举报等业务知识,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学、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2. 加强实战演练,通过模拟办案、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三)严格日常管理,强化建设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严格落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加大对机关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2. 强化日常教育提醒,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清正洁的本色。

  (四)加强监督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表现、业务能力、工作等纳入考核范围,实行量化评分、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2. 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岗位;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处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室要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按照县监委统一部署,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

  县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县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

  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和剖析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解决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注重统筹兼顾

  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四)坚持实事求是

  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定力,提高业务能力,强化纪律,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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