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02逐条逐句学《条例》第08讲:(第十条)关于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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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02逐条逐句学《条例》第08讲:(第十条)关于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所在栏目:优质范文 > 内容摘要:第08讲:(第十条)关于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第十条针对的是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这一条的基本前提很好理解,就是“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