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市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风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政机关,是指全市各级的机关、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下列非住宅房屋应当确定为政机关办公用房:(一)依法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或者购置并由政机关使用的房屋;(二)以政机关办公用房征收补偿资金建设或者购置的房屋;(三)征收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产权调换获得的房屋。
第四条 办公用房管理原则
为了确保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依法依规原则:所有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集中统一原则:建立统一的办公用房管理体系,实现办公用房资源的集中管理和统筹调配,避免分散管理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管理混乱。
● 公开透明原则:办公用房的管理过程应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决策和操作程序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 节约集约原则:在办公用房的规划和使用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 服务保障原则:办公用房的管理最终目的是为政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在具体管理中要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办公环境安全舒适、设施设备齐全完善。
第五条 办公用房管理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人民设立专门的办公用房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综合管理工作。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政策制定与执行:研究制定本市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下级单位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和政策。
● 规划编制与审批:负责编制全市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审核批准,确保办公用房建设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 资产管理与调配:建立健全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制度,做好产权登记、变更及注销工作;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合理调配现有办公用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
● 监督检查与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市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办公用房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 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办公用房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管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预约、报修等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 办公用房规划管理
办公用房的规划是确保其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的前提条件。为此,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位置分布和功能定位。
● 规划依据:办公用房规划应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密度变化趋势、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同时兼顾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需求,确保规划方案具有前瞻性和适应性。
●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应涵盖办公用房的数量、面积、楼层高度、建筑风格等方面,并明确不同类型办公用房的功能分区和配套设施要求。对于新建办公用房,还应提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技术指标,推广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的应用。
● 规划调整:随着城市发展和政机关职能转变,原有规划可能不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因此,需建立灵活机动的规划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规划方案,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 规划实施:为确保规划的有效落实,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强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进度可控、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 办公用房权属管理
办公用房的权属关系直接关系到其使用效率和管理效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办公用房权属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处办公用房都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和清晰的法律地位。
● 产权登记:按照国家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及时办理办公用房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手续,确保产权证书齐全有效,便于日后管理和交易。
● 产权确认: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产权不明晰情况,应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予以确认,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 产权转让:确需进行办公用房产权转让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地选择受让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禁私自买卖、出租、抵押办公用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产权纠纷处理:一旦发生办公用房产权纠纷,应及时启动调解程序,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争取达成共识。若调解不成,则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八条 办公用房配置管理
办公用房的配置直接关系到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坚持按需分配、适度超前的原则,确保配置方案既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又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 配置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单位的人员编制、职能特点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办公用房配置标准,明确各类用房的具体面积和数量要求,避免超标配置造成资源浪费。
● 配置流程:当有新的办公需求产生时,申请单位应首先向办公用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用途、规模、时间等信息;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修改。
● 配置方式:办公用房的配置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建设周期、地理位置等因素,确保配置方案最优。对于已有的办公用房资源,应优先考虑调剂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存量资产的作用。
● 配置监督:为保证配置过程的公平公正,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配置结果经得起检验。
第九条 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办公用房的使用是整个管理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办公用房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 使用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将办公用房租借给他人使用。对于临时性或特殊用途的办公用房,应事先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使用效率:鼓励各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公模式,如开放式办公、远程办公等,提高空间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对于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进行清理整顿,重新调整用途或收回统一调配,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 使用安全:加强对办公用房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安防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演练,确保办公环境安全稳定。同时,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
● 使用考核:将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量化评估,奖优罚劣,激励各单位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
办公用房的维修是保持其良好状态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维修机制,确保办公用房始终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 维修计划:每年年初,各单位应根据办公用房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详细的年度维修计划,明确维修项目、内容、时间和预算,报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备案。管理部门应对各单位上报的维修计划进行汇总分析,统筹安排维修任务,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 维修分类:根据维修项目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将维修分为日常维护、小修、中修和大修四类。对于日常维护和小修项目,各单位应自行组织力量及时修复;对于中修和大修项目,则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可靠。
● 维修资金:办公用房维修所需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鼓励各单位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维修资金,如争取上级补助、社会捐赠等,缓解财政压力。对于自筹资金部分,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
● 维修监督:为保证维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到竣工后的验收阶段,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维修工程顺利完成。
第十一条 办公用房处置管理
办公用房的处置是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 处置范围:当办公用房因机构撤销、合并、搬迁等原因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将其纳入处置范围。,对于长期闲置、利用率极低的办公用房,也应适时启动处置程序,提高资产流动性。
● 处置方式:办公用房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出售、出租、置换、拆除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既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要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办公用房处置事项,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决策民主科学。
● 处置程序:办公用房的处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方案,报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资产评估、公开拍卖、招标投标等法定程序,确保处置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 处置收益:办公用房处置所得收益应全部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补充办公用房建设资金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实现国有资产的良性循环。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办公用房管理秩序。
● 监督检查: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应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对全市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规划编制、权属登记、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 投诉举报: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于实名举报且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作为今后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市人民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政机关的高效运转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同时也为建设洁高效、节约型机关奠定坚实基础。全市各级政机关要认真学领会本办法的精神实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预览结束,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联系老师! 《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所在栏目:优质范文 > 内容摘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一般是怎么写?下文和大家收集整理的几篇《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免费格式,欢迎大家阅读,一起拜读一下,您可以深入搜索更多信息《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的范例。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关键词: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 管理办法,模板下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让写作零基础入门到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