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市直部门“三务”公开督查情况的通报《精选》
市关于市直部门“三务”公开督查情况的通报
(2025年03月21日)
为进一步压实市直部门“三务”公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务、公开工作,5月7日下午,市监委派出17个督查组,利用半天时间对79个市直部门“三务”公开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的79个市直部门中,共有69个部门通过不同方式对“三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占督查总数的87.3%。其中,51个部门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了公开,占督查总数的64.6%;62个部门通过公开栏进行了公开,占督查总数的78.5%;累计有44个部门同时利用线上、线下两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占督查总数的55.7%。通过督查情况看,市直各部门组()能够把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落实,能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务公开,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通过督查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存在问题
(一) 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开展“三务”公开工作
本次督查中,有10个部门没有开展“三务”公开工作。具体包括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单位。这些部门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反映出部分单位对“三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责任意识不强。
个别单位虽设有公开栏,但内容更新滞后,甚至长期处于空白状态,未能及时向公众传递相关信息,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这一现象暴露出部分单位在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方面的短板,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考核措施。
(二) 公开形式单一,覆盖范围有限
尽管多数单位能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仍有部分单位仅依赖单一渠道,如仅通过内部公告栏或官方网站发布信息,而忽视了其他更广泛的传播途径。社交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应用较少,导致信息传播范围受限,社会知晓度较低。
一些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过于简单,缺乏深度和广度,未能全面反映单位的工作动态及决策过程,难以满足公众对透明化管理的需求。这种现象不仅削弱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的公信力。
(三) 信息质量不高,规范性有待提升
在已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中,部分单位存在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表现为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完整、表述不准确等情况。某些单位发布的政策解读文件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操作指南,使得公众难以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含义及其实施步骤。
部分单位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信息格式不统一、语言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整体效果。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了部分单位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
三、原因分析
(一) 认识不到位
部分单位对“三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的附加任务,而非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这种错误观念直接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效果。
一些单位领导层对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支持,未能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导致相关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 制度不健全
部分单位尚未建立完善的“三务”公开制度体系,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考核机制。这种制度上的缺失使得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容易出现断档或遗漏的情况。
一些单位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未能严格执行,导致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单位的形象和信誉。
(三) 技术支持不足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公开工作对技术支持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部分单位在技术投入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缺乏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和技术人员支持,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些单位的官方网站功能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多样化的信息展示需求;还有一些单位的网络系统安全性较低,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四、改进措施
(一) 强化责任意识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三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推动透明化管理、增强公众信任的关键举措来抓。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 完善制度建设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三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时限等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与单位和个人绩效挂钩,激发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 提升技术水平
各单位要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智能化和便捷化水平。要优化官方网站功能设计,增加互动交流板块,方便公众查询和反馈意见。
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信息泄露风险,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 拓展公开渠道
各单位要在继续做好传统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拓展新的信息公开途径。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主动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和工作进展,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五、结语
“三务”公开工作是推进透明化管理、增强公众信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努力推动“三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希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构建更加开放、透明、高效的治理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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